1 當您的保單仍然生效及就基本計劃到期繳付之保費已全數繳付後,我們將會按照保單條款所示由指定保單週年日起至期滿日,於每個保單週年日向您派發保證可支取現金。派發年期及保證可支取現金的金額將根據您選擇的保費繳付年期及保證可支取現金支付選項釐定。
2 當您的保單仍然生效及就基本計劃到期繳付之保費已全數繳付後,我們將會由第13個保單週年日起,每年向您的保單派發週年紅利,派發的金額由我們按單獨酌情權釐定。
3 您的保單由保單日期起計生效滿10年後,將有權獲得終期紅利。終期紅利的金額將由我們根據名義金額釐定。
4 在第10個保單週年日或以後而當保單仍然生效時,且於受保人在生時,您可向指定1名人士為您的保單之繼任受保人,申請須符合保單下若干條件。
5 保單持有人可於第10個保單週年日或以後而當保單仍然生效時提出申請更改受保人一次,申請須符合保單下若干條件。
6 「達成夢賞」的金額相等於我們紀錄上最近期的名義金額之5%,申領「達成夢賞」之申請須符合保單下若干條件。
^ 附註:
(i) 上述示例純屬虛構及只供說明之用。有關內容與任何真實的人物、組織或事件如有雷同,實屬巧合。本產品介紹冊示例的性質不應被理解為是對任何過往、現在或將來發生的個案的保險保障的任何評論、確認或伸延。此外,上述示例並不應作為預測任何真實個案結果的依據,因為所有個案均需根據其具體事實評估,並受相關保單的實際細則及條款規限。每個真實個案都是獨特的,敬請留意。
(ii) 所有數字乃根據當前預測並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數。
(iii) 上述示例涉及若干假設,包括:
a. 已按時全數支付到期應繳保費及不包括保費徵費;
b. 於保單期內,沒有申請任何保單貸款或行使保費假期;
c. 並無指定繼任持有人;
d. 於保單期內,「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的名義金額及保費繳付模式維持不變;
e. 保單持有人申請從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中提取款項。如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不足以支付提取金額,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的利息會繼而被提取以支付提取金額。如需要更多資金,累積週年紅利及累積週年紅利的利息會被提取以支付提取金額。於上述示例中用以計算累積金額之年利率為4%,有關利率並非保證,並可由本公司不時調整;及
f. 預計退保價值是保證現金價值、累積可支取現金、累積週年紅利、終期紅利及「達成夢賞」及其累積利息之總和。預計的非保證利益所包括的週年紅利及終期紅利乃根據本公司現時假設的紅利率而計算,該等紅利率並非保證,並根據本公司對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理賠、保單退保及開支的經驗及預期而不時釐定。退保價值實際應付之金額或會隨時改變,其價值或會比所示者較高或較低。
(iv) 保單持有人必須根據本公司當時適用的核保規定對準新受保人及/或繼任受保人有足夠的可保利益,而本公司可能會就可保利益要求解釋或證明。
(v) 更改受保人、指定繼任受保人及作出現金提取均須經書面申請辦理,並必須得到本公司記錄在案及批准方始生效。有關確實的條款及細則可參閱本產品之保單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