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您的保单仍然生效及就基本计划到期缴付之保费已全数缴付后,我们将会按照保单条款所示由指定保单周年日起至期满日,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向您派发保证可支取现金。派发年期及保证可支取现金的金额将根据您选择的保费缴付年期及保证可支取现金支付选项厘定。

当您的保单仍然生效及就基本计划到期缴付之保费已全数缴付后,我们将会由第13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向您的保单派发周年红利,派发的金额由我们按单独酌情权厘定。

您的保单由保单日期起计生效满10年后,将有权获得终期红利。终期红利的金额将由我们根据名义金额厘定。

4 在第10个保单周年日或以后而当保单仍然生效时,且于受保人在生时,您可向指定1名人士为您的保单之继任受保人,申请须符合保单下若干条件。

保单持有人可于第10个保单周年日或以后而当保单仍然生效时提出申请更改受保人一次,申请须符合保单下若干条件。

「达成梦赏」的金额相等于我们纪录上最近期的名义金额之5%,申领「达成梦赏」之申请须符合保单下若干条件。

^ 附注:

(i) 上述示例纯属虚构及只供说明之用。有关内容与任何真实的人物、组织或事件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本产品介绍册示例的性质不应被理解为是对任何过往、现在或将来发生的个案的保险保障的任何评论、确认或伸延。此外,上述示例并不应作为预测任何真实个案结果的依据,因为所有个案均需根据其具体事实评估,并受相关保单的实际细则及条款规限。每个真实个案都是独特的,敬请留意。

(ii) 所有数字乃根据当前预测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

(iii) 上述示例涉及若干假设,包括:

a. 已按时全数支付到期应缴保费及不包括保费征费;

b. 于保单期内,没有申请任何保单贷款或行使保费假期;

c. 并无指定继任持有人;

d. 于保单期内,「星钻」储蓄寿险计划II的名义金额及保费缴付模式维持不变;

e. 保单持有人申请从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中提取款项。如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不足以支付提取金额,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的利息会继而被提取以支付提取金额。如需要更多资金,累积周年红利及累积周年红利的利息会被提取以支付提取金额。于上述示例中用以计算累积金额之年利率为4%,有关利率并非保证,并可由本公司不时调整;及

f. 预计退保价值是保证现金价值、累积可支取现金、累积周年红利、终期红利及「达成梦赏」及其累积利息之总和。预计的非保证利益所包括的周年红利及终期红利乃根据本公司现时假设的红利率而计算,该等红利率并非保证,并根据本公司对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回报、理赔、保单退保及开支的经验及预期而不时厘定。退保价值实际应付之金额或会随时改变,其价值或会比所示者较高或较低。

(iv) 保单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当时适用的核保规定对准新受保人及/或继任受保人有足够的可保利益,而本公司可能会就可保利益要求解释或证明。

(v) 更改受保人、指定继任受保人及作出现金提取均须经书面申请办理,并必须得到本公司记录在案及批准方始生效。有关确实的条款及细则可参阅本产品之保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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