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保險法第 116 條修正以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8月30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445485號函對於因應保險法第116條修正案之修正各險示範條款相關配套措施建議,
本分公司修正一年期不保證續保保險商品保單條款相關內容,並自111年12月2日(含)起新契約與有效契約續保時適用修正之新條文,修正前後內容之對照表請參詳附件內容。
若您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請洽詢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0800-339899。
修正後之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甲型、乙型),修正前後之條款對照表及保單條款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3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6500號函辦理修正。依據前揭函令,本分公司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修正後之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甲型、乙型),修正前後之條款對照表及保單條款如附件所示,如欲索取,請洽詢本分公司免費服務電話0800-339-899或自行下載。本分公司對修正前已銷售之有效契約仍依契約簽訂當時之保單條款約定辦理,對於有效契約保戶之續保作業,自105年1月1日起依修正後之條款辦理。
參考相關附件:
附件25-1-1:安達產物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甲型)條款異動對照表
附件25-1-2:安達產物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甲型)條款
附件25-2-1:安達產物團體一年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甲型)條款異動對照表
附件25-2-2:安達產物團體一年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甲型)條款
附件25-3-1:安達產物特定重大疾病健康保險(甲型)條款異動對照表
附件25-3-2:安達產物特定重大疾病健康保險(甲型)條款
修正「安達產物特定疾病健康保險」及「安達產物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甲型)」相關條款
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3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6500號函辦理修正「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甲型、乙型)」,本分公司自105年4月1日起修正「安達產物特定疾病健康保險」及「安達產物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甲型)」相關條款,修正前後之條款對照表及保單條款如附件所示,如欲索取,請洽詢本分公司免費服務電話0800-339-899或自行下載。本分公司對於有效契約保戶之續保作業,自105年4月1日起依修正後之條款辦理。
參考相關附件:
附件26-1-1:安達產物特定疾病健康保險-條款差異對照表
附件26-1-2:安達產物特定疾病健康保險-保單條款
附件26-2-1:安達產物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甲型)-條款差異對照表
附件26-2-2:安達產物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甲型)-保單條款